作為統治核心的專業法律人,對殖民地台灣留下了什麼刻痕?
本書是一本正統的法思想史學術著作,運用嚴謹、專業的比較思想史的方法,加入法社會學的觀點,追溯日本在臺殖民法律人──法學者、法官、檢察官與律師──思想的根源、特質,歸納其類型,並且深入地評價其影響。
在〈導論〉之後,第一章分析及評價殖民統治初期,日本法學者岡松參太郎如何嘗試將台灣的慣習法體系,改造成近代德國法體系的事蹟及其法思想。第二章則以私法學的角度,檢討台灣的慣習法中與台灣人自我認同關係最深的「祭祀公業」制度的法律性質,以及祭祀公業之沒落,如何改變了台灣人民族認同的形式與内涵。
第三章以台灣進入現代法體系之後首次發生的政治裁判──治警事件的裁判過程為背景,探討當時的台灣知識分子,如何運用法庭抗爭與殖民者進行對抗的戰術及其極限。第四章則透過顯密二教兩種類型的法學家的介紹與比較,說明「凡庸之善」姉歯松平與「凡庸之惡」増田福太郎,在知識與意識形態成反比例消長的歷史情境下如何自處,從而改變了殖民地台灣對於現代法的信念。
名人推薦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吳叡人——專文導讀
王泰升(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臺大講座教授)
吳密察(國史館館長)
李茂生(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若林正丈(日本早稻田大學教授)
許玉秀(前大法官)
黃文雄(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
黃丞儀(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聯合推薦(依姓氏筆劃排列)
這本書告訴我:看起來掙脱於被殖民之外,卻又受困於被殖民之中;看起來致力於追求價值之中,卻同時置身於價值之外;看起來努力邁向現代化,卻更像處處背離現代化。是前進,是後退?衝突與矛盾的化解之道?一反省!——前大法官許玉秀
關心人權(human rights)的人都不能不同時關心「人枉」(human wrongs),不論後者——來自節制不足的國家權力、規約不足的市場經濟、還是帝國與殖民,法律都是一個重要的介面和機制。本書從透視現代性的視野,俯瞰日本把從德國繼受的法學和法制應用到殖民地台灣的「辯證」過程。因為所用的不是「通史」而是比較少見的多觀點、跨觀點的「問題史」取徑,讓非法律人的讀者如我,反而在增加了對法律史的瞭解之外,不但對這段台灣史的掌握在其他面相上得到不少啟發,也對作者已立下「書」狀將處理戰後時期的下一冊,充滿期待。——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 黃文雄
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至少有三個世代的日本法律人投入殖民地的經營。過去對於日治時期的法律史研究較為側重法律規範與司法裁判,偶見以台灣法律人為對象的研究。本書當屬第一本全面針對日本法學家、法曹和律師在台灣的嘗試與業績,進行長時段、跨地域的比較與批判。從初期的舊慣調查事業、中期受到大正民主影響的內地延長和政治審判,到末期極富法西斯風格的皇道法學思想,本書縱橫捭闔,汪洋閎肆,深入探究殖民者的內在理路,見人所未見。作者對於殖民地法學者的批判,不僅再次凸顯了日本近代國家的曖昧困境,也展現了殖民者與被殖民者共同經歷的探險,更反身指涉國族建構與階級宰制在當代台灣的臨水照鏡。本書不只是台灣法律史所結出的奇花異卉,更是關心台灣法律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人,不得不讀之書。——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黃丞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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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吳豪人
1964年生於台北。日本國立京都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研究領域為基礎法學與人權思想。除發表多篇學術論文外,編有《大正十三年治安警察法違反事件豫審記錄》(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出版)。
最常說的一句話是:「我不懂實體法。」天生自由人,遭際冷硬派。非自願型人權工作者。滴酒不沾,痛恨西裝,不會打領帶,會打撐人結。不喜奔競,避官如避禍。曾口占二句以明志:「我是佛門鴦堀子,不學人間富貴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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