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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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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美國國家書卷獎(Young People’s Literature)  ★2008美國青少年圖書館協會年度最佳圖書書  ★2008年「華盛頓圖書獎」  ★2008年Paste雜誌年度好書  ★2008年波士頓環球報好書獎  ★2008年「大西北太平洋岸書商(PNBA)聯合文學獎」  ★2008年西雅圖市「特異天賦獎」  ★2008年Book Sense年度好書獎  ★2007年紐約時報年度好書獎  ★2007年出版人週刊年度好書獎  ★2007紐約時報注目好書  ★2007亞馬遜網站、邦諾書店、School Library Journal、Kirkus Reviews年度最佳圖書  ★2007年國家親子教養出版物金牌獎  ★2007年「美西文學協會傑出成就獎」  ★2007洛杉磯時報年度圖書獎決選
  我必須證明我永遠不會放棄,  我永遠不會放棄努力,   我永遠不會放棄努力過生活,你懂嗎?  我永遠不會向任何人投降,  永遠,永遠不會,絕不。
  14歲的阿諾(綽號「二世」)天生悲慘,不但外型滑稽,視力不良,又有口吃。而且他家裡很窮,父母都是社會的失敗者,姊姊整天躲在家裡的地下室不出來。前途,似乎已經天生注定了。
  他喜愛的只有閱讀,還有畫畫。有天在學校,他一時氣憤下,拿課了本砸向老師。但老師下課後卻告訴他,除非他勇敢走出目前的環境,否則他一輩子注定待在這裡,過著不開心的日子。
  阿諾於是做了這輩子最重要的決定:離開村落,轉到富裕小鎮上的白人中學就讀。在那裡,他成了異類,全校只有兩個印第安人:一個是他,另一個是校內吉祥物塑像。他的長相畸形,服飾怪異,名字奇怪,處處顯得格格不入。
  每天若沒搭到便車就得走路35公里上學的阿諾,該怎麼融入這個全是白人小孩的學校呢?他交得到朋友嗎?當回去面對部落的族人與好友時,被嘲笑為「蘋果」(外紅內白)的阿諾,該如何自處呢?一直躲在地下室的姊姊,突然離家,遠走千里外,阿嬤與叔叔又接連遭逢意外,阿諾,又該怎麼辦呢?
  這是一個勇敢少年發現自己內在潛力的故事。
  他的身體雖然有殘缺,常常被嘲笑跟欺負,但他有一顆寬廣的心,不被貧困打倒,更最重要的是,他有一種「勇於面對挑戰」的韌性,帶著幽默與愛心,克服人生每個難關!
本書特色
  這本書是講一個很會畫畫的印第安小孩,選擇離開原本在印地安保留區念書的學校,到一個全是白人小孩的學校去上學。這個故事既叫人心碎又很好笑,據說是作者根據自身的經驗所寫,裡頭記錄了當年他努力想要擺脫命運的青春年少。
作者簡介 
薛曼.亞歷斯(Sherman Alexie)
  1966年出生在華盛頓州維爾皮尼,華盛頓州立大學畢業,海明威文學獎暨美國國家書卷獎得主,目前為全職作家,並在母校開設美國族群專題課程。在校期間,師事華裔美籍學者郭亞力(Alex Kuo,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獎得主)學習詩文創作與小說寫作。
  他的寫作具有高度的原創力,選取自身周遭環境的題材,加上語言文字的靈活運用,創作出極富趣味的作品。他筆下描繪的低層社會小人物,他們悲喜交集的生活,不但真實反應社會現實,照映出人心深處的真誠渴望,更經常使讀者的情緒在惆悵與歡笑的交織中,產生巨大的激盪。
  他的第一部小說《遊騎兵與印第安人東托在天堂打架》(1993)甫出版,立即獲得海明威文學獎(最佳首部小說),之後相繼推出《印第安殺手》、《保留區的憂鬱》、《逃離》等多部作品。《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是他目前最受歡迎的作品,並榮獲2008美國國家書卷獎、紐約時報年度好書獎等獎項。
  除了寫作,他還是喜劇演員兼詩人,曾參與喜劇脫口秀的製作及演出,推出過專輯唱片,並以自己的小說為本,撰寫喜劇電影劇本《以煙傳訊》,於1998年在日舞影展贏得「最佳觀眾票選」及「製片人大獎」兩項榮譽。在詩文的創作上,他於1998年「世界重量杯詩人創作競賽(World Heavyweight Poetry Bout)」獲得首獎,之後創下連奪該獎四年冠軍的記錄,至今無人可匹敵。
  作者薛曼.亞歷斯得獎記錄  ★1993年PEN/海明威文學獎(最佳首創小說)  ★1998達科瑪公共圖書館年度文學獎  ★1999年獲選「紐約客雜誌21世紀文學20傑」之一  ★1999年歐亨利文學獎(O. Henry Award)  ★2000年PEN/亞瑪遜短篇故事獎  ★2001美國詩學會雪莉紀念講2006年入選Miles Franklin獎  ★2001年獲得PEN/福克納基金會頒發的PEN/Malamud文學獎  ★2005年Pushcart詩獎
繪者簡介
雅倫.傅妮(Ellen Forney)
  康乃迪克州衛斯理恩大學心理系畢業,受到《歡樂之家》作者艾莉森.貝克德爾的啟發而開始進行漫畫創作。著有《我愛齊柏林飛船樂團》、《慾望》等多部作品,目前是專業卡通畫家及插畫家,並在西雅圖卡內西美術學院教授漫畫課程。今日美國報評論說:「她完美無瑕的藝術創作,是《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簿》這本書裡極為寶貴的部分。」
譯者簡介
盧秋瑩
  美國麻州愛默生傳播學院媒體藝術碩士,自由作家和譯者。著有中英雙語青少年文學《步步減肥記》,譯有《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簿》、《千萬不要學鋼琴》、《甲骨文:流離時空裡的新生中國》等書。目前與美籍夫婿、兒子、兩隻貓和一隻狗定居於波士頓市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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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專訪
  請自我介紹一下。
  我叫薛曼.亞歷士,一九六六年出生於華盛頓州。身上流著印第安斯波坎族和考埃爾.達蘭尼族的血液。
  我母親是社工人員兼床單縫製女工,父親則是藍領階層酒鬼。我有一個哥哥,一個姊姊(已經去世了),兩個妹妹。
  我畢業於華盛頓大學,目前是作家。其實,我當上作家,連我自己也感到驚訝。我本來的人生目標是當醫生,我功課很好,很聰明,很傲慢。結果在預科的解剖課程上就受不了……
  我父親六歲那年,我爺爺在沖繩島戰死,幾個月後奶奶則死於肺炎。所以我父親一輩子都很鬱卒,工作也是時有時無的。基本上他是個醉酒的騙子,喝醉時脾氣很大,清醒的時候很溫柔,很幽默,喜歡看籃球賽。後來,我父親也是因為飲酒過量,罹患肝病而死。
  從家庭背景來看,你好像與書中主角「阿諾」有不少相似之處?
  我也是出身華盛頓州東北方維爾皮尼的斯波坎族印第安保留區。像「阿諾」一樣,我從小就是腦水腫,六個月大的時候腦部動過手術,直到七歲還會有癲癇症狀發作。癲癇這件事可能開啟了我後來藝術創作之門,我腦裡常會亮起一盞創意之燈,接下來我就會出神,飛翔到天涯海角。
  這整本書,其實是取材自我的家族、我周圍身邊的人所發生的故事。我父母幫助過很多親戚養小孩,我小時候家裡的堂、表兄弟姊妹好多。
  但是「阿諾」這個人物有個特點。他雖然常在學校裡慘遭海扁,可是他也學習到,他的「歸屬」或「認同」其實是多元的。他不單是個印第安族人,他也屬於「很會打籃球族」的族人,也加入了「很喜歡唸書族」的那一族。
  「阿諾」很喜歡畫畫和讀書。你呢?
  我的人生啟蒙書籍,是「超人」漫畫。我已經不記得是哪一冊、故事在講什麼、打敗哪個壞人了。但我清楚知道,那年我三歲,住在印第安人保留區,看著這本漫畫書,學會了認字。
  和外界比起來,我家很窮;但我爸媽常常會做些最低工資的工作,加上政府的補助,因此在族人當中,我們算是中產階級。
  在閱讀上,我父親是個好榜樣。他喜歡讀西部小說、驚悚作品、犯罪小說、明星球員傳記等。有錢的時候,他就去超市買新書,沒錢就去當鋪或救世軍弄點便宜的書回家。
  我家到處都是書,客廳、浴室、臥房都是一堆一堆的書。我父親很愛書,而我很愛我父親,愛到心痛,因此我也變得很愛書。
  閱讀這件事情,能對印第安原住民產生正面影響嗎?
  我從小就大量閱讀。深夜也讀,下課休息也讀,到大賣場的時候就衝去書區。我家開車去看籃球賽的時候,我就在車上讀。我讀報紙,我讀食品包裝盒上的文字,我讀公告,也讀垃圾郵件、修車手冊。有時讀來感到喜樂,有時感到絕望。但我熱愛閱讀,而且我知道,這份熱愛可以拯救我一條小命。
  到今天,我寫書,寫短篇故事,寫詩,並且盡量到印第安人的中小學去教導學生創意寫作。教室裡面的印第安小朋友當中,有些人熱愛寫作,用他們明亮的大眼睛瞪著我,他們的眼裡充滿了驕傲的奇蹟,因為他們也正在透過閱讀來拯救自己的處境。
  同時,也有太多暗沈的眼神,這些是已經被擊垮的印第安小朋友,他們坐在教室的最後面,不管我怎樣做,他們都冷漠以對。他們的筆記本空空的,他們的書包裡面沒有鉛筆,沒有原子筆。上課時他們的眼光瞪著窗戶外面。他們抗拒閱讀,他們關閉自我。
  我對著他們大吼:「書!」一次又一次,我吼道:「書!」我用盡全力,想要撞開他們早已經深鎖的心門。這些門,依舊牢牢鎖著。
  不過,我很聰明,我很驕傲,我很幸運。我還是要努力拯救這些淪喪的小朋友。
  你成長或求學過程中,有遭逢歧視嗎?
  我很高興,現在的世界已經和那時不一樣了。小時候有次我們全家走在路上,爸爸、媽媽跟五個兄弟姊妹,路上有輛貨卡經過,竟然停下來,車上的人罵我們是「印第安髒鬼」!還吐我們口水。
  我上的高中叫做雷爾登(就是書裡面那家學校),裡面都是白人。當時的雷爾登小鎮,還是有些區域不太歡迎我這個印第安人,但大體還好,因為白人對印第安人有些成見,但我的表現卻是超凡的優秀。
  他們看見我這個印第安人的優秀表現,也跟著改變了他們過去對印第安人整體的誤解。後來我們高中同學的第二十屆同學會,就是選在一個印第安賭場舉辦的。
  因此我家鄉(維爾皮尼)和白人區雷爾登鎮之間的關係,已經整個改變了。今天,雷爾登中學裡面有大概六、七十個印第安小孩就讀。而我當年可是第一人呢。
  聽說尼爾蓋曼是你的粉絲?
  我是他的粉絲,他是我的粉絲。有次在澳洲雪梨書展,我去參加書展的趴踢。其實我這人很害羞(雖然大家不相信),我很少去參加趴踢,那種場合讓我全身不舒服。但那次的趴踢就是在我住的旅館舉行,所以我就去了。
  我那時躲在一個小角落,瞥見尼爾蓋曼出現,於是趁著他轉身,趕快走上前去。沒想到他眼睛一亮,脫口而出:「薛曼.亞歷斯!」喔,我好爽喔,我當場把他大大奉承了一番,他也把我恭維了一番,兩人就在那裡相濡以沫。
  你還有哈誰?
  史蒂芬金、東妮.莫理森、Lorri Moore等人。我真的會寫那種粉絲信去給作家,只要我讀到喜歡的,就會寄封電郵或寄封信。我也喜歡收作家寫給我的信。當作家,其實是個很孤寂的行業,就算你再好,世界上還是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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