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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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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資訊《暮光之城》(Twilight)系列榮獲各界好評《暮光之城》系列榮獲各界好評紐約時報主編精選出版人週刊年度最佳好書亞馬遜網路書店:最近十年來最佳好書榮登青少年雜誌的暢銷書排行榜獲選美國圖書館協會的青少年十大最佳叢書之一本書目前已經有超過20種語言的譯本系列於美國銷售上看1000萬本!蟬聯143週《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一生一定要看─《暮光之城》(Twilight)!!!!  美國有個「羅琳第二」、34歲的家庭主婦史蒂芬妮.梅爾(Stephenie Meyer),以吸血鬼小說《暮光之城》系列出名,發跡史和《哈利波特》之母羅琳類似。  2005年的《暮光之城》(twilight)第一集和2006年的第二集《新月》(New moon)雖然都已在美國創下一百六十萬本銷量,但2007年的第三集《蝕》(Eclipse)更賣到呱呱叫,該書首印100萬冊,上市第一天銷量超過15萬冊,並且取代風頭強勁的《哈利波特》第七集,成為《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冠軍!而第四集《破曉》(Breaking Dawn)也已在2008年8月推出!以男主角愛德華觀點寫的《午夜陽光》(Midnight Sun)正在梅爾2009年的計畫中。  截至目前為止,該系列書籍在美國已銷售了約800萬冊,再加上第四集《破曉》熱賣,《暮光之城》系列4本書銷售上看1000萬本!僅在過去2007一年中就賣了400萬冊,版權轉授至30多個國家,先後有143個星期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2007年8月,《蝕》發行僅2周半,就把《哈利波特》七擠下榜首的位置。《暮光之城》系列不但連續好幾個月都是亞馬遜網路書店前10名,而且在Top10內就占了4個名額!至今也仍然是美國、英國,甚至德國等各個國家暢銷書排行榜上的常客。   貝拉從繁華的鳳凰城搬到偏僻且陰雨不斷的福克斯,她原本認為往後的日子會很無聊,但當她遇上神祕又迷人的愛德華之後,生活開始變得刺激有趣,心也深深地被吸引。  到目前為止,愛德華一家人身為吸血鬼的秘密,在福克斯是不為人知的,而如今,所有人都陷入險境,特別是貝拉──愛德華最摯愛的人。  他們之間濃烈的愛意,讓兩人就像在刀尖上行走,在慾望與危險間掙扎著求取平衡。作者簡介史蒂芬妮.梅爾 Stephenie Meyer  1973年出生於美國康乃迪克州,畢業於楊百翰大學(Brigham Young University),主修英國文學。她於1994年結婚走入家庭,但並沒有因此放棄寫作的興趣,2003年她開始構思吸血鬼浪漫愛情故事,並於2005年完成《暮光之城》(TWILIGHT)。目前她與丈夫以及三個年幼的兒子住在亞歷桑納州鳳凰城。  史蒂芬妮的文筆渾然天成,首部長篇小說《暮光之城》(TWILIGHT),可說是青少年校園喜劇類型的YA小說經典作品,甫出版便立刻讓她躋身家喻戶曉的暢銷作家,「紐約時報評主編精選」評選該作為年度最佳小說之一,同時也入選了美國圖書館協會「十大青少年優良讀物」,她更被譽為「2005年最佳作家新秀」。譯者簡介瞿秀蕙  政大企研所畢業,曾任職多家外商公司擔任行銷工作,目前為兼職翻譯。譯有《聖院七王之戰》系列、《亞力士心理探案系列-死亡殘像》等書。  閱讀讓想像飛翔,徹夜未眠閱讀一本有趣的好書更是生活一大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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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我從未真正想過我會如何面對死亡──雖然最後這幾個月,我的確有足夠的理由來思考這個問題──但就算我真的想過,也想像不到會是這般的情景。我憋住呼吸、走過長廊,凝望獵人漆黑的雙眼,他愉悅的看著我……這的確是個挺好的死亡方法:在一個我愛的地方,與我愛的人同在,應該是值得的……我知道如果我沒來福克斯,現在的我就無須面對死亡,但是,無論我有多害怕,我對這個決定永不後悔。當生命給你一個超乎預期的夢想時,就算即將死亡,也不應悲傷。獵人給我一個友善的微笑,從容的向前──殺死我。Chapter 1 初次見面媽開車載我一路往機場奔去,車窗搖下後,此時的鳳凰城戶外約為攝氏二十四度,朗朗晴空萬里無雲。我穿上最心愛的衣服──白色網狀花紋的無袖襯衫──我用一種告別陽光的心態穿上它,隨身攜帶了一件羽絨大衣。在華盛頓州西北方的奧林匹克半島,有一個名為福克斯的小鎮,一年四季幾乎永遠都是陰天,全美就屬這個奇怪的小鎮最常下雨,綿綿陰雨造成的陰鬱與無處可逃的灰暗,迫使母親帶著才幾個月大的我逃離那個小鎮。一直到我十四歲之前,每年夏天暑假,我都被迫要回到那裡待上一個月,十四歲那年我終於採取堅定立場,表明我的態度,因此過去三年的暑假,我父親──查理──改帶我到加州渡假兩週。但我現在卻要到福克斯去──這是我做過最糟糕的事。我討厭福克斯,我愛鳳凰城,我愛鳳凰城的陽光及高溫,我愛這個充滿活力與無限可能的城市。「貝拉──」母親對我說,她在我上飛機前說了不下上千次:「妳不用這樣做的。」我和母親長得很像,但她是短髮而且臉上帶有笑紋。當我望著她單純天真的大眼睛時,不由得湧起一股心痛的感覺,我怎麼能離開我最心愛的母親──這個隨興、粗心的女人──而不留下來照顧她?當然,她現在有了費爾,費爾會替她付帳單、填滿她的冰箱、幫車子加滿油,萬一她迷路也能聯絡費爾,但我還是……「我想去。」我對她說謊。雖然我一向是個糟糕的說謊者,但最近我太常說這個謊話,最後連我自己都深信不疑。「幫我問候查理。」她認命地說。「我會的。」「我很快就會再見到妳的。」她堅持:「只要妳想,隨時都可以回家,只要妳需要我,我一定會回到妳身邊。」但我看得出來,她那承諾的眼神後面隱藏著犧牲的神情。「別替我擔心。」我安慰她:「那裏會很棒的。我愛妳,媽。」她緊抱著我好一會兒,然後等我登上飛機,她才離開。從鳳凰城到西雅圖的航程約四小時,接著要花一小時搭乘小飛機到安吉拉斯港,再經過一小時的車程才能到達福克斯。我並不討厭飛行,但和查理在車上共度的這一小時卻讓我有點擔心。查理對這整件事的態度都相當友善,這麼多年來這是第一次,他似乎是真心歡迎我回去和他同住,他已經幫我到當地高中辦好註冊手續,也幫我弄了一部車。但和查理同住的確挺尷尬的,因為我們兩人都不能毫無顧忌地講電話,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在他面前自在地講電話。我知道他對我這個決定感到困惑,就像媽之前對我的感覺一樣,因此我必須在他面前隱藏起我對福克斯的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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