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由本書,希望開啟學校輔導工作相關領域學者與實務工作者的持續對話,逐步建構出貼近臺灣學校輔導工作實務的專業倫理思維與架構,提升學生輔導工作的專業效能與專業地位。
本學年度學校要接受校務評鑑,新到任的校長要求各單位要全力準備,爭取好成績;因此輔導主任在學期一開始便要求林組長和白老師兩人準備好相關資料,以展現輔導室的績效。資料整理過程中,白老師發現林組長將學生的晤談輔導紀錄及測驗結果全部陳列出來,她認為這樣可能會讓學生的隱私曝光,向林組長表達這樣的作法不妥……
輔導組長向白老師說明:「我也知道這樣做好像不太好,可是主任說不放這些資料,怎麼證明我們輔導室有做事……主任還說,學生輔導紀錄也是學校教育紀錄的一種,呈現學校教育資料並沒有什麼不妥……」
學校輔導人員所經驗到的倫理困境,很多情況源自於他們想要以心理諮商的觀點來建構與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的關係、行為規範,而出現左右為難的困境;作者認為,學校輔導人員的服務對象、服務場域、角色任務有其特殊性,需要從學生輔導工作的內涵與特性出發,尊重學校場域的工作需要及組織特性,藉由傾聽實務工作者的聲音來討論與建構解決之道。
作者依據個人倫理思考經驗、諮商與督導實務經驗,認為在倫理思考與決策過程有四個內涵:一、貼近的覺察;二、條理的分析;三、審慎的決策;四、敦厚的回應。
本書提出一些可能的解決策略,目的在於刺激思考,讓讀者在面對倫理議題時,思考向度可以拓展,解決策略可以多元,而且不將本書中提出的「可能的解決策略」視為「標準答案」。
本書從實務角度呈現十二個校園輔導工作在倫理議題上的困擾案例,更重要的是提出「學生輔導工作倫理守則」草案,並將透過未來相關學會的推動與修訂,協力誕生臺灣「學生輔導工作倫理守則」,這會是臺灣學校輔導界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作者簡介
洪莉竹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碩士、博士。
現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系教授兼系主任;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倫理與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考試認證委員會委員、學報委員會委員;臺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倫理法規委員會委員;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倫理法規委員會委員、監事;臺灣哲學諮商學會監事;應用心理研究、臺灣心理諮商季刊之編輯委員;諮商心理師專業督導。
曾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中心主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輔導中心助理研究員;大專院校、醫院暨機構之兼任心理師;中小學輔導教師;臺灣輔導與諮商學會理事、《輔導季刊》主編。
投入個別諮商、團體諮商、督導實務工作經驗累計近三十年,目前致力於諮商專業倫理、諮商督導與諮商師教育、文化與心理諮商、解決取向心理治療、學校輔導工作等專題的研究、實務與教學工作。
出版書籍有:《稻草變黃金──焦點解決諮商訓練手冊》、《焦點解決諮商的多元應用》(合著)、《焦點解決短期心理諮商》(合著)、《輔導原理與實務》(合著)、《學校輔導工作的多元面貌──專業理念與實務的對話》(合著)、《專業助人工作倫理》(合譯)等;期刊論文四十餘篇、研究報告暨研討會論文與發表四十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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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一 一流輔導學者專家的智慧結晶 金樹人推薦序二 臺灣學校輔導的重要里程碑 陳秉華推薦序三 信任、權力與關懷:專業倫理三要素 曾端真自序 開啟持續的對話
一、緣起:為什麼要編制「學生輔導工作倫理守則」二、行動:學生輔導工作倫理守則的編制過程三、內涵:學生輔導工作倫理守則的編制理念與內涵四、結果:學生輔導工作倫理守則五、應用:學生輔導工作倫理案例分析1. 校園評鑑(學生隱私權、工作倫理)2. 個案研討(學生隱私權、知情同意權)3. 紀錄保管與轉移(學生隱私權、知情同意權、專業合作)4. 通報(保密限制、學生受益權、多重角色)5. 諮詢(諮詢專業知能、透露晤談訊息)6. 多重關係(透露晤談訊息、系統合作、關係界限)7. 關係議題(利益餽贈、輔導人員之責任)8. 學生自主權(選擇權、透露晤談訊息、預警)9. 家長知後同意權(監護權)10. 違反倫理之處理11. 督導(督導知能、督導實習生、評量與回饋)12. 專業能力(專業能力限制、自我照顧)參考文獻
???en_US.webpac.authordescSource???:博客來網路書店